申请国际标准书刊号的条件和程序
香港标准书号ISBN和国际标准书刊号ISSN简介
引言
标准书号「下简称书号」系统,于一九六七年设立。香港则在一九七六年引入此系统。书号的用途,可以快捷、有效地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出版社、书商及图书馆普遍都使用此系统,作为处理书籍订单及盘点存货之用。
ISS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其英文首字母缩写。ISSN是为不同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机构(组织)间各种媒体的连续出版物(报纸、期刊、年鉴和指南等)信息控制、交换、检索而建立的一种标准的、简明的、唯一的识别代码。截止到2001年底,ISSN网络已标识了全世界1,037,156种连续出版物(包括正在出版和已停止出版),形成世界最大规模的连续出版物书目数据库,ISSN也成为世界上权威的编码系统。
ISSN 网络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法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赞助下建于1972年。该网络是政府间的合作组织。网络由国际中心和国家中心或地区中心组成。目前已建76个国家中心(
阿尔及利亚/阿根廷/亚美尼亚/澳洲/比利时/贝宁湾/波士尼亚赫塞哥维纳联邦/巴西/保加利亚/BURKINA
FASO/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克罗埃西亚/赛普勒斯/捷克/丹麦/厄瓜多尔/埃及/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冈比亚
/格鲁吉亚州/德国/迦纳/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尼/伊朗/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牙买加/日本/韩国/吉尔吉斯/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马来西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摩洛哥/荷兰/新西兰/尼日尔/尼日利亚/挪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
/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共和国/塞锡尔群岛/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坦桑尼亚/泰国/北非的共和国/土耳其/英国/美国/乌拉圭/委内瑞拉
)和地区中心。国际中心设在法国的巴黎。
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国际标准期刊号ISSN更多更详细的资料,请按此处查阅。
应用范围
√适用的印刷品及物料
● 书本、小册子
● 缩微复制品
● 教育电视或电影
● 混合媒介刊物
● 微型电脑软件
● 地图
● 点字刊物
● 电子刊物 |
×不适用的印刷品及物料
● 日志、年历
● 广告
● 报纸、期刊
● 无书名页及内页之美术图片
● 美术折卡
● 纯音乐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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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国际标准期刊号ISSN
有什么区别?
ISBN为是国际标准书号的意思。 ISSN是国际标准刊号的意思。
有了这两个编号,说明我们的书刊已经达到国际水准,并且表示在ISBN和ISSN国际机构里已经得到注册。ISBN和ISSN的根本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者是发给书籍出版商;后者是发给刊物出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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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书号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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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期刊号IS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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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以在香港发行 |
可以在香港及海外发行 |
| 可以在香港申请 |
可以在香港及海外申请 |
| ISBN只可发行书本 |
ISSN只可发行期刊(定期杂志、报纸) |
| 每次申请可获得10个书号,用完可再次申请 |
每次申请可获得1个期刊号,用完需再次申请 |
| 需要用香港公司申请 |
需要用公司去申请(香港及海外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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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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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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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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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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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或海外公司注册证书 |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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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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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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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名称及证明书 |
可提供/代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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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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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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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送5-10本欲出版的物品 |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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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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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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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证明 |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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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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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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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证明 |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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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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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ISSN.ISBN期刊号申请,请先在香港申请一间出版社后,再用这间出版社去申请
ISSN.ISBN期刊号。申请出版社说明:
1. 在香港您拥有书刊出版的自由:您可以在香港申请成立出版社并准备出版发行书籍与刊物;
2. 在香港可以申请出版社名称如:XXX国际出版社、国际XX出版社、香港XX出版社、XXX香港出版社;
注册一间香港出版社(费用为港币 8,000元),成立了出版社之后,您已经获得了资格来办理出书的事宜了。但是,您还有两个工作要做:一是申请国际标准书号ISBN
或国际标准刊号。 二是出书前必须申请发行号。这两方面工作做好,您就可以合法出书了。
(一) 香港标准书号ISBN,费用港币8,500元
1. 申请人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复印本;
2. 申请人提供承印者名称或出版社的名称;
3. 呈送5-10本欲出版的物品予香港文化事务局及民政事务局;
4. 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印),30个工作日批出书号;
5. 出书以后,必须交5-7本书籍到香港政府有关部门存盘,(先用计算机打印样稿提交)。
(二) 国际标准期刊号(定期杂志、报纸刊号)
ISSN,费用港币8,500元
1. 申请人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复印本;
2. 申请人提供承印者名称或出版社的名称;
3. 提交所要印刷的刊物的封面、版权页、封底和和目录页;并将初刊物稿装订好(5本)刊物;
4. 30个工作日批出临时ISSN国际期刊号;
5. 出书时必须印在期刊的右上角,并启用此刊号另作5本首期出版刊物递交巴黎存档备查。25个工作日完成注册。然后领出正式刊号证书。
(三)
在香港注册发行书/杂志刊物,费用港币8,500元
1. 请在每期报纸/期刊(包括任何副刊)出版日期起计两日内,将该刊物一份交付报刊注册组,该份刊物须由承印人或出版人签署,并须戴有签署人的全名及地址。
2. 承印人的姓名及地址应登载开该本地报刊的头版或最后一版。
3. 注册详情如有任何更改,应在7日内以指定的表格向报刊 注册主任呈报。
4. 本司代注册刊物为港币8,500元。
5. 如任何本地报刊停刊连续为期多于6个月,该本地报刊的注册须当作已经失效。
6. 任何新书刊的出版人,须于该书刊在香港出版、印刷、制作或以其他方式制成后1个月内,将该书刊5本连同附属该书刊的所有地图、图片或其他刻印,送交书刊注册组登记。
★ 无须注册的书刊:并非提供予公众人士的书刊。内容纯粹是价目表、销售目录、商业通讯或商业广告的刊物。
在香港注册发行刊物时您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填写书刊注册表
2、 编者姓名、书名/杂志名、版次、所用语文、定价、ISSN 或 ISBN
3、 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副本
4、 出版社、承印者名称及地址、联络电话和传真
5、 版权持有人姓名及地址
6、 装订形式(平装或精装或其他)

在国内注册发行书/杂志刊物
客户如要在国内发行,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
(二)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
(三)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四)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当自收到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会有说明理由。
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出版单位经登记后,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 ISSN.ISBN申请成功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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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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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统一刊号:ISSN 1811-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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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期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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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811-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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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期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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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统一刊号:ISSN 181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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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ISSN国际期刊号是发行书刊的最高层次的编码,由於它是国际认可,申办後可以在世界各地发行书刊,当然发行书刊性质要视乎每个国家的法则规定,并非连一些色情、军事、政治或有暴力的书刊都一样可以发行的。
申请国际书号、期刊号,请下载注册香港公司委托书:填妥后连同股东身份复印件,传真或发E-mail给我们,我们在收到文件後会立即处理。下载
: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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