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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上海公司 - 注册代表处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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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外国企业常驻上海代表机构-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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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最初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外国企业的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其登记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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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代表处是一种成本低而能有效地进入中国市场的方法。它提供一个更能了解中国市场的机会。透过进行各种市场研究,代表处能掌握各种有用的资料,如消费行为模式、市场需求、市场习俗、地方法律及法规、经营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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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亦可监察其它合资企业及其运作情形,并与业务伙伴及客户建立联系。在中国大陆营商,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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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但是,如果中国和该外国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条约,该双边条约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华从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则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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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代表处是不可收费或提供可直接获得收入的服务或签订有关合约。虽然法律不允许办事处从事直接经营活动,但并不意味着办事处不得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办事处有权从事维持其运营所必须的经济活动,签订维持办事处运营所必须的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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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设立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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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1: |
委托HKBSS港浚商务做承办者; |
| 步骤2: |
HKBSS港浚商务代向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所需文件并进行审批; |
| 步骤3: |
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后,到省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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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4: |
HKBSS港浚商务代办其它有关之申请及登记手续,如申请居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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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纳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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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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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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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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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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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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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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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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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股东护照(复印件) |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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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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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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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股东身份需要亲身到上海办理手续 |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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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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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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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项目建议书 |
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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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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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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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正本) |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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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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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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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时间 |
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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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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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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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册 ( 查注册公司名称 ) |
免费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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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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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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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注册公司地址证明 |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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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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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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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函及简历 |
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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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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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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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司组织大纲及组织细则 |
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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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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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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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
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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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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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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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或海外的公司营业执照 |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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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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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的审批范围及申请时所需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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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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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承包商、咨询公司、广告公司、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和其它经济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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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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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书 |
| 外国(地区)企业向上海市对外经济委员会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要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书各一份。 |
| 必须写明代表机构的名称、机构地址、首席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该外国公司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 |
| 2、委任书
- 首席代表的任命书(原件3份) |
该任命书应当简明扼要,主要内容为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一般应当印在申请企业的信纸上,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外国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签字。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董事长任首席代表或代表,其授权书必须由该企业董事会两名以上董事签署,不设董事会的企业由执行董事签署有关文件。 |
| 3、履历
- 首席代表和其它常驻代表的简历 |
| 简历使用公司正式信笺,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婚姻等。简历应从高中学历开始至所在的公司止,时间应具有连贯性,一般代表在申请公司担任至少一年职务。 |
| 4、身份证件 |
| 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
| 5、照片 |
| 随同以上文件,请提交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3张二寸照片。 |
| 6、开业证书 |
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营业执照),必须是最新版本(复印件),港澳企业必须提供该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或律师出香港企业提交合法开业证明和该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可以提供原件;也可以提交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的证明文件;(这公证文件我司有代办,如蒙惠顾或查询,欢迎致电香港客户服务中心:852-2155 0666 (10线) 或 上海客户服务中心:021 - 51506090 钱小姐) |
| 7、银行资信证明
- 外企的银行资金证明(原件3份) |
| 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必须是由银行负责人签署的正本,内容主要包括该外国企业的名称及账号基本情况、该外国企业通常的存款额,例如申请书日期之前半年或一年的平均存款额及对于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的简要评价等方面。 |
| 8、常驻代表机构地址办公楼、宾馆的租赁合同(正本)、办公楼租赁证(复印件)和外国(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证明(正本)-
涉外办公楼的租约以及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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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 1. 外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份已经签订的办公室租约,有关租赁办公室的意向书或者购买房产的证明。这主要是为了证明将设立的办事处有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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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中国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可以出租给外国企业作为其办事处的办公场所。只有是经过公安局确认的涉外办公楼才可租用作为代表处的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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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需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正本文件,均要用该公司的信笺,打印成文。
★外文件需附中文件正本一份。
★首席代表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其他国家: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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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KBSS集团-上海区部门 |
上海市
- 徐家汇公司
香港、海外公司注册部:
021 - 5150 6090 (10线)
上海外资、内资注册部:
021 - 5150 6060 (10线) |
| HKBSS集团-香港区部门 |
香港区
- 中环总公司:
852 - 2155 0666 (100线) |
香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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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 2138 1111 (10线) |
本公司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时至下午5时30分,其他时间可以致电:
香港:6823
0299 容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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